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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:商周1120期 200905

作者:何飛鵬

加薪的理由

一個主管帶著不滿來向我抗議,他發覺另一個主管的薪水竟然比他高很多, 而主管的範圍、業績竟然比他少。為此他覺得不公平,公司應該還他 而主管的範圍、業績竟然比他少。為此他覺得不公平,公司應該還他公道,否則他就要辭職。

另一個案例則是一個主管告訴我,他要給一個部屬加薪,理由是別的公司正在挖角,加五十%的薪水,希望這位屬跳槽。所以要給他加薪三十%,以留住這個人。

這兩種加薪的理由我都不能同意,我花了很長的時間處理,才將這兩個案例搞定。

我告訴第一個案例的主管,別人的薪水是否比他高很多,不是他可以爭取加薪的理由。因為每一個人的薪資,都有其背景和原因,而且每一個人的薪資,都是獨立事件,單獨評定,我不接受比較式的加薪說法;因為別人如何,我也要比照辦理;因為別人加薪,我也要跟著加薪;因為別人的薪水比我多,我覺得不公平.....。

我很想告訴他,他指控的另一個部門的主管,雖然單位小,業績也比較少,但那個單位的困難度比較高,環境惡劣,要不是這個主管認真負責、創意十足,那個單位早就解散了。在我眼中,這個小單位的主管的能力、努力,絕對比他高太多了,薪水高絕對有道理。

我知道我如果說出真相,他一定受不了。所以我告訴他,薪水只能自己和自己比,不能和他人比。我歡迎他來和我談加薪,但理由只能是:我最近的工作表現比過去增長很多,我的工作分量、責任比過去多很多,我對公司的貢獻比比過去提高,所以公司應該給我加薪。

如果是這個說法,我絕對會認真考慮,而且這才是加薪的理由。至於別人的薪水高低,他不應該知道,就算知道,也不會是加薪的理由,因為每個人的狀況不同,無法比較。

我還解釋了公司薪水為何要保密,不可將薪水告訴別人,也不可以打聽別人的薪水。理由是每個人對自己的評價都有過高的期待,而且會低估別人的貢敵,因此不太容易接受別人薪水比「我」高的事實,比較只會帶來不愉快,不會得到公平。所以我只接受自己能力、績效增加的加薪理由,而不接受比較的加薪理由。

至於第二個案例更絕不能妥協。理由是組織中的薪資,一定有其邏輯,而且形成內部的平衡。如果為了應付外部挖角,而調動其中一個人的薪資,除非全公司的薪資一起變動,否則都是不公平。因此絕對不可以因為要留住人而隨意加薪。

更何況別人願意高薪挖角,理由不一,也許對方是大公司、福利佳;也許是不同行業,薪資水平較高;當然也可能遇到浪漫的老闆,對當事人做了過高的能力評價......。這些都是無法比較的外部因素,一個上軌道的公司,一個明理的主管,絕不可隨著別人的樂音起舞。

不能加薪,那如何留人呢?理性說服、溝通,是唯一的路;告訴他公司的願景,告訴他公司對他的器重,告訴他一動不如一靜,告訴他我們一起打拼的情誼有多濃厚,而薪水未來一定會改變…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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